负责人:田美华 联系电话:0631-6466006
一、统筹协调指挥辖区派出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,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,实现全程留痕,可追溯,可追责,制定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等各类执法文书。
二、对行政处罚案件来源登记、立案审批、案件调查、案件终结、处罚告知书、处罚审批、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证等重点环节进行规范。
三、负责开展法律法规宣传、日常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;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、报批、复议、诉讼工作。
四、汇总上报安全生产灾害信息和统计资料,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先期救援和处置等工作。
五、负责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。
六、负责上级各对口业务单位开展的专项调研安排、汇报材料撰写、文件起草、信息报送、人事管理考核、业务档案资料收集存档等工作。
七、完成镇党委、镇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